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保证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法律明确了渔业的基本方针、管理体制、监督管理、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为具体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依据该法第三十四条,本细则得以制定。在《渔业法》及本细则中,以下术语具有特定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界以内,包括领海基线一侧的海域,以及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实施细则进行制定。《渔业法》及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海域和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农业部长江下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武汉。
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85年,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直接管理,挂靠在长江水产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保护研究室,是农业部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甲级资质机构。
农业部有个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大部分渔政的主管是当地农业局或者叫海洋与渔业局。深圳的属国土委管理。渔政管理是遵照渔业法规对本国管辖范围内的渔业、渔业水域和水产资源进行的行政监督和管理。渔政管理是渔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管理一般包括渔业经济管理。渔业技术管理和渔业行政管理等。
农业部海洋渔业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发育、繁殖和营养生理学和免疫学,渔业资源的养护增殖和资源的合理开发等研究。
法律分析: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的法定鉴定部门,鱼被毒死可以去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已经报警,但警方不作为的话,可以找检查机关,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警察等单位行政不作为。
第二,抓紧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积极协助警察,做好调查取证。找一下有没有目击证人,尤其要调查案发当天都有谁去过鱼塘,以及上述的村民当天的动向。同时也要找一下毒药的来源,排查一下该药物在哪有销售,最近都有谁购买过。还有,寻找在现场的诸如投毒所用器械,如农药瓶子等,以便提取指纹。
鱼塘的鱼给人毒死了,就应该马上报警。如果上了保险的话看看保险公司能不能补偿一些损失。
像这种现象,对方的行为应该是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罪吧。如果涉案的估价数额较大的话,对方的会受到刑事处罚啊。可以去报警或 到 法律咨询贴吧 选择 律师 询问 ,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去维权与要求经济赔偿啊。
法律分析:有用的。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释义】本条法规旨在推动生态渔业发展,保护海洋环境。 生态渔业的发展是优化海洋环境、提升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应推广多样化的生态养殖模式,根据海域的具体水质条件,选择适宜的养殖品种和方式。同时,根据不同海洋生物的特点,实施合理的轮养、套养或混养策略。
2、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推广多种生态渔业生产方式,改善海洋生态状况。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海水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并应当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释义】 本条是关于发展生态渔业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三章着重于船舶防污文书和设备的管理。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所有150总吨以上的油轮、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以及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防污文书,同时满足港务监督的额外要求。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损害,保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